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理学生突发事件,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使学院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简称预案)。
一、总则
1.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学生自杀、自残、自虐、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学生打架或群殴、学生重大失窃、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学生宿舍发生火灾、学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事件。
2.本预案是学院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主要依据。学院一旦发生学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二、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维护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是学院应急处理工作的出发点和宗旨。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危害,是学院学生工作的重要职责。
2.预防为主原则。把应对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学生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层层负责、快速反应原则。学院分团委对学生安全稳定负有特殊责任,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快速、有序、高效。
三、应急组织与职责
1.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组长:吴忠华
职责: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事件情况;指挥抢救,制止事件扩大;尽力把事件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事件初步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件善后处置工作。
2、副组长:周少华
职责:协助组长工作,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指挥控制和及时汇报工作。
3.小组成员:各班团支部书记、各班班长、各班班主任
职责:及时向学院应急小组反映突发事件,在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的指挥下,协调处理各突发事件,并协助做好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四、学生突发事件汇报及处理程序
1、突发事件应急小组成员(各班团支部书记、班长)如若发现突发事件时马上上报辅导员老师,如联系不到辅导员,及时联系学院副书记,再由辅导员老师或其他老师及时上报学院领导。
2.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副组长及相应班级负责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事件并协调处置善后工作。
3.如若遇特殊情况(重大疾病、重大意外伤害事件等)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家长的告知、安抚或其他工作。
4.学院对突发事件不得缓报、不得瞒报。
五、具体事件应急处理
1.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包括各种原因引发的学生群体性上访、请愿、非法集会、罢课、罢餐、游行、示威、静坐等情况和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1)事件发生后,学院相关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及相关部门同志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事发现场,了解和掌握事件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2)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广泛收集信息,分析事件性质,稳妥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疏散聚众人员,防止事态恶化和对其他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3)应急处置工作组应迅速采取个别谈心、小型会议等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信访渠道,了解、掌握问题症结,依据校纪校规对问题的合理部分给予解决答复或上报研究解决,对聚众滋事行为提出严厉批评,有效化解矛盾,稳定学校正常秩序。
2.群体斗殴突发事件:群体斗殴突发事件是指多人参与斗殴,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办公秩序造成恶性影响的事件或系列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为:
(1)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组成员须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处置,果断制止斗殴,控制当事人,维护现场秩序。
(2)应急工作组要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学校保卫处。
(3)对参与斗殴事件的学生,做好学生疏导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留、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要迅速摸清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4)根据现场需要决定是否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大型群体活动突发事件:大型群体活动,是指主办者租用、借用或者以其他形式临时占用场所、场地,面向学校学生举办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学术报告、招聘宣讲会、大型考试、集体参观、校外实习、毕业或节假日会餐等群体性活动。若大型群体活动进行过程中,出现建筑倒塌、火灾、水灾、爆炸、危险品污染、拥挤踩踏、群殴、打、砸、抢等重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为:
(1)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组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指挥。
(2)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有序疏散逃生,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学校相关部门。
(3)人员疏散救治完成后,保护好事件现场,做好事故调查与善后工作。
4.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突发事件应急小组成员(各班团支部书记、班长)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辅导员;辅导员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2)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学院应尽快将情况向学校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并及时通知家长。
5.学生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案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卫部门报案,同时将情况报告给辅导员;
(2)辅导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
(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察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6.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辅导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向院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7.学生突发性疾病的处理:
(1)宿舍同学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班长、团支书)及时拨打医院急救电话120。同时,根据所在宿舍区,由同学去清除路障,以免耽误抢救时间。
(2)第一时间通知辅导员,如联系不上,及时联系团委书记、学院副书记及其他老师。接到通知后,辅导员老师第一时间到现场,并跟随急救车到医院。
(3)辅导员根据情况,及时给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并与学生家长随时保持联系,告知学生抢救情况。
(4)如遇学生抢救无效,第一时间报警,并积极协助公安和学校做好善后处理事宜。
8.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处理预案:
(1)每学年初建立、更新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落实定期追踪,对于存在心理障碍的学生,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后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提供个别咨询或联系转介到相关机构或医疗单位;
(2)对于有过激行为(如自杀)、突发精神障碍的个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校园稳定的危机情况,咨询师应尽力作好前期处理工作,并及时与心理中心、学生处联系;尽快与家长联系,决定最后干预方案,并将干预方案报学生处。
六、对学生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可超过以上程序,直接拨打110、120、119电话,寻求援助。
吴老师电话:13911320506
周老师电话:13811183975
七、附则
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工作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